行政会完结评论《修正第2/2018号行政法规〈预算大纲法施行细则〉》行政法规草案。
为合作才智城市开展,特区政府近年积极地推动“才智财政”资讯体系建造,以加速公共财政处理电子化进程。该体系虽已具有全面运作条件,但在正式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前,仍需对现行标准财政体系运作的相关法规作出调整。为此,特区政府拟定《修正第2/2018号行政法规〈预算大纲法施行细则〉》行政法规。
一、纸本程序电子化。为合作电子化流程的全面落实,清晰赋予电子凭据、付出指令及电子请求表等与纸本文件平等的法律上的约束力,消除对电子方式的既有约束,全方面提高体系运作及电子化处理效能。
二、简化行政程序。为逐渐提高行政效率,简化包含行政自治部分拨款请求在内的部分行政程序,削减不必要的批阅环节及文件来往,缩短处理时刻,优化资源运用及提高行政效率。
三、调整表格称号与用语。鉴于现行法规中有部份纸本表格称号与实践运作不符,为合作电子化变革,同步修订相关表格称号及条文用语,使之更符合电子化处理及体系操作的实践要。